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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
详细信息
受理编号: | 202304244395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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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 新上铸造项目,是否需要铸造产能置换了? |
咨询时间: | 2023-04-24 11:42 |
内容: |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同步废止。请问领导,现在安徽省新上铸造项目,是否需要铸造产能置换了? |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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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3-04-25 15:59 |
回复内容: | 2023年4月10日,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同时废止了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故我省不再进行铸造产能置换工作。 |
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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