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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
详细信息
受理编号: | 202304274397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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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 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
咨询时间: | 2023-04-27 11:02 |
内容: | 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两免三减半”有软件收入确认,如果全是嵌入式软件,这个软件收入金额是按软硬件收入一体的金额来确认吗? |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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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3-04-28 08:49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目前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如有疑问,请联系0551-62871761。 |
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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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主办 厅信息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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