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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皖经信推函〔2019〕466号

汪海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安徽互联网产业支持政策”的建议收悉。建议客观分析了当前我省在互联网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推动产业发展的建议和对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工作和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部门相关职责。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江淮”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95号)明确:设立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数字经济发展、支持政策落实等工作。

省网信办将根据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决策部署,开展全省数字经济特别是互联网经济和发展态势研究,会同省有关单位研究落实数字乡村发展工作任务,协调推进“数字江淮”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培育壮大网信企业。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2017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中央网信办和财政部共同发起,在支持互联网创新发展、为优秀互联网企业助力、推动信息便民惠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省网信办积极支持我省优质网信企业申报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我省互联网企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势头强劲,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做大产业集群,十分有必要。下一步,省网信办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会同省有关单位开展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设立研究及相关工作。

三、加强互联网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互联网行业人才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十分重视网信人才队伍发展,对网信人才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重要引领支撑作用。下一步,省网信办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调查研究,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网信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创新评价发现机制、强化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互联网行业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协调推动产学研融合深入发展,聚焦互联网前沿方向和关键领域,加大对优秀互联网新技术人才的引进,加强数字经济职业培训,支持更多社会主体投身网信技术研究和数字经济创新创业。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电话:0551-62871763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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