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数字工业可视化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数字工业可视化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2月1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状元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长安工业聚集区繁华西路合肥科新墙材有限公司办公室4-412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玖万柒仟元整(¥197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数字工业可视化项目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范文跃、夏传忠、高祥生、朱冬青、张毅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寿春路58号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0551-63631823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00-17:0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58号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6楼614室 联系电话:0551-6363182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2019年12月11日
项目名称:安徽数字工业可视化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2月1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状元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长安工业聚集区繁华西路合肥科新墙材有限公司办公室4-412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玖万柒仟元整(¥197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数字工业可视化项目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范文跃、夏传忠、高祥生、朱冬青、张毅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寿春路58号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0551-63631823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00-17:0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58号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6楼614室 联系电话:0551-6363182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