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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出台

《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日前印发。根据此前制定的发展目标,到2022年,我省计划培育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400户。

  申报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有:经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保持增长,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前5或全省前3。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平均不低于3%。企业获得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专项条件中,申报企业至少满足四个特征之一:一是专业化。企业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拥有填补国内及省内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二是精品化。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拥有自主品牌且具备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主导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三是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研制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四是创新化。企业属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服务型制造等领域,研发创新能力较强,“上云用数赋智”成效显著,具有鲜明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可获得一次性奖补80万元。省经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在融资服务、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品牌建设、市场开拓、上市培育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并优先支持申报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政策咨询机关: 行政审批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2999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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