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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组织实施和制定科技规划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政策、措施)

2

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3

品牌培育工作(安徽工业精品、安徽省新产品)

4

产学研合作(企业技术需求难题和高校科研成果的征集发布、产学研对接会)

5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

6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推荐转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行业标准立项)

   

名称

组织实施和制定科技规划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政策、措施)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科技处

运行流程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运行要件

1、厅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责任事项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名称

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部门

厅科技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专家评审;

4、审批决定;

5、公示公布。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

   

 

名称

品牌培育工作。(安徽工业精品、安徽省新产品)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安徽工业精品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

实施部门

厅科技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专家评审;

4、审批决定;

5、公示公布。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分管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

   

 

名称

产学研合作(企业技术需求难题和高校科研成果的征集发布、产学研对接会)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科技处

运行流程

1、公开征集;

2、汇总整理;

3、集体发布。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网站发布。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梳理汇总符合条件的难题和成果成果;

3、按要求网站公布。

   

 

名称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科技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专家评审;

4、择优推荐。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审签。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

   

 

名称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推荐转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行业标准立项)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部门

厅科技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择优推荐。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行业标准立项材料符合要求,即可推荐转报。)

责任事项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坚持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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