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互联网处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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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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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和平台建设。(网效之星、工业APP、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优秀信息化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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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拟定工业互联网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互联网政策、规划及措施) |
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 |
实施部门 |
厅工业互联网处 |
运行流程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运行要件 |
1、厅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责任事项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名称 |
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信息物理系统(CPS)、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服务、工业电子商务建设)。 |
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
实施部门 |
厅工业互联网处 |
运行流程 |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择优推荐。 |
运行要件 |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
责任事项 |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坚持择优推荐。 |
名称 |
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和平台建设。(网效之星、工业APP、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优秀信息化解决方案等) |
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实施部门 |
厅工业互联网处 |
运行流程 |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审批决定; 4、公示公布。 |
运行要件 |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分管领导批示。 |
责任事项 |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 |
名称 |
指导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工信部要求做好试点示范、分类分级管理) |
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十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实施部门 |
厅工业互联网处 |
运行流程 |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择优推荐。 |
运行要件 |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
责任事项 |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坚持择优推荐。 |
名称 |
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转报。(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等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 |
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厅工业互联网处 |
运行流程 |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择优推荐。 |
运行要件 |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
责任事项 |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坚持择优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