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管理和服务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职能目录

软件服务业处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组织实施和制定软件行业规划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2

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3

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首版次软件评定)

4

推进“中国声谷”建设。(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

5

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

6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分析)

   

名称

组织实施和制定软件行业规划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软件服务业处

运行流程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运行要件

1、厅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责任事项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名称

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意见》(皖政〔201820号)。

实施部门

厅软件服务业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专家评审;

4、公示公布。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领导批示;

3、专家评审意见;

4、公布名单。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

   

 

名称

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首版次软件评定)。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

实施部门

厅软件服务业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专家评审;

4、公示公布。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领导批示;

3、专家评审意见;

4、公布名单。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

  

 

名称

推进“中国声谷”建设(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119号);《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财务政〔2017276号)。

实施部门

厅软件服务业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处务会讨论记录;

4、专家评审;

5、公示公布。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领导批示;

3、专家评审意见;

4、下达资金计划。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

   


名称

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安徽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实施部门

厅软件服务业处

运行流程

1、制定管理制度;

2、日常监管;

3、建立长效机制。

运行要件

1、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

2、《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

3、工作总结。

责任事项

1、落实《软件正版化责任制度》;

2、按省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名称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分析)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实施部门

厅软件服务业处

运行流程

1、布置报表;

2、审核汇总上报;

3、月度、年度分析。

运行要件

1、月报、年报;

2、运行分析材料、年鉴。

责任事项

1、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

2、督促企业填报;

3、审核统计数据;

4、及时、准确报送。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