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管理和服务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职能目录

船舶行业管理处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研究制定船舶工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实施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管理

3

推进船舶工业技术进步(国家高技术船舶项目、工业投资导向计划项目)

4

船舶工业经济运行、数据统计和信息管理

5

船舶企业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6

推进军民融合科学发展。(推荐国家《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和《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

   

名称

研究制定船舶工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船舶处

运行流程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运行要件

1、厅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责任事项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名称

组织实施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管理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244号)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

《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

《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

实施部门

厅船舶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形式审查;

3、现场评价;

4、公示公告。

运行要件

1、《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办法》;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受理企业申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和评价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公告。

   

名称

推进船舶工业技术进步(国家高技术船舶项目、工业投资导向计划项目)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船舶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择优推荐。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坚持择优推荐。

   

名称

船舶工业经济运行、数据统计和信息管理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船舶处

运行流程

1、企业填报;

2、数据审核;

3、统计分析;

4、信息上报。

运行要件

船舶工业统计管理系统

责任事项

1、按要求开展数据填报工作;

2、对企业数据完整性进行审核上报。

   

名称

船舶企业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船舶修造企业环境污染整治验收)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实施部门

厅船舶处

运行流程

1、企业申请;

2、地市审查;

3、监督备案。

运行要件

1、市级验收备案文件;

2、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程序进行备案;

2、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名称

推进军民融合科学发展(推荐国家《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和《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

法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91号)

实施部门

厅船舶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择优推荐。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坚持择优推荐。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