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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管理处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承担民爆物品行业及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

2

研究拟订民爆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3

分析汇总民爆行业相关情况

   

名称

民爆物品行业及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

法定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民爆物品管理处

运行流程

1、制定检查计划;

2、开展现场督察检查;

3、督促整改;

4、闭环销案。

运行要件

1、隐患整改通知书;

2、整改材料。

责任事项

1、采取督查、检查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岗位、关键部位进行全覆盖安全监管;

2、督促企业对隐患问题认真整改,按时闭环销案。

   

名称

研究拟订民爆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民爆物品管理处

运行流程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运行要件

1、厅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责任事项

1、符合工信部有关民爆行业发展规划要求;

2、有利于促进我省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

   

名称

分析汇总民爆行业相关情况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民爆物品管理处

运行流程

1、每月收集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2、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3、形成季度、半年、全年经济分析报告。

运行要件

1、经济分析报告。

责任事项

1、确保收集的数据真实可靠,能够反应企业真实经营状况;

2、认真分析数据,形成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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