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技术改造处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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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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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 |
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厅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
运行流程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运行要件 |
1、厅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责任事项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名称 |
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 |
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厅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
运行流程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运行要件 |
1、厅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责任事项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名称 |
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工作 |
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2016年)、《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201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皖发改投资规〔2017〕6号,2017年)。 |
实施部门 |
厅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
运行流程 |
1、省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厅受理; 2、合规性审核; 3、处务会审议; 4、印发批复文件。 |
运行要件 |
1、企业申报材料; 2、处务会讨论记录。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决定给予备案、核准或者不予备案、核准,按时办结,印发批文。 4、送达责任:通知企业。 |
名称 |
内外资技术改造项目免税确认工作 |
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
实施部门 |
厅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
运行流程 |
1、省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厅受理; 2、合规性审核; 3、处务会审议; 4、出具确认书。 |
运行要件 |
1、企业申报材料; 2、处务会讨论记录。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决定给予确认或者不予确认,按时办结,。 4、送达责任:通知企业。 |
名称 |
编制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编制工业投资年度导向计划) |
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厅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
运行流程 |
1、文件起草,确定重点方向; 2、组织申报,收集投资项目; 3、项目审核,处务会研究确定; 4、发布实施,下达导向计划。 |
运行要件 |
1、厅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组织申报文件; 3、下达实施。 |
责任事项 |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
名称 |
国家重点技术技改项目的推荐。(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项目、工信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信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专项) |
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厅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
运行流程 |
1、组织申报; 2、项目审核; 3、择优推荐。 |
运行要件 |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
责任事项 |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坚持择优推荐。 |
名称 |
牵头承办世界制造业大会 |
法定依据 |
关于调整世界制造业大会博览事务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皖编办〔2022〕20号) |
实施部门 |
厅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
运行流程 |
1、策划筹备、组织实施; 2、大会宣传推介、客商邀请、项目对接、会议活动、展览展示等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3、大会成果与签约项目落实的跟踪联络、后续服务、督办评估等。 |
运行要件 |
按要求牵头承办世界制造业大会。 |
责任事项 |
成功举办世界制造业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