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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处机构职能目录

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

2

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和质量评价)

3

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考核评价

   

名称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规划处

 

运行流程

1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思路;

2开展调研等前期工作,组织拟订规划初稿;

3征求意见、咨询论证;

4审查审议;

5发布实施。

 

运行要件

1规划编制思路、方案;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意见;

4、规划文本。

 

责任事项

按时间安排完成规划编制。

 

   

 

 

名称

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和质量评价)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指导意见》。

 

实施部门

厅规划处

 

运行流程

1、承办文件,印发通知;

2、组织开展推荐申报、质量评价等工作;

3、按要求审核、上报。

 

运行要件

1、组织申报和质量评价工作通知;

2、申报材料;

3、领导审签。

 

责任事项

按要求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和质量评价等管理工作。

 

   

 

名称

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考核评价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实施部门

厅规划处

运行流程

1、印发通知,开展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2组织申报、综合评价;

3按要求审核上报。

运行要件

1、开展考核评价通知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考评结果文件。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发布考评申报通知;

2坚持"以数据为依据、以规则为方法"的原则,公平、公正、定量进行评价;

3按要求在网站公布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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