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法规处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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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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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有关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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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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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厅综合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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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发布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通知; 2、内设机构报送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和草案材料; 3、行文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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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计划安排; 2、内网通知; 3、行文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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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统筹厅内各单位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对草案内容进行审核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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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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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 3.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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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厅综合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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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内设机构材料送审; 2、综合法规处完成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 3、内设机构根据意见修改送交领导集体决议,印发规范性文件/涉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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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函、正文、起草说明、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2、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表(初审)、正文、起草说明、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3、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4、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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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主体适格、内容合法、程序完善; 按要求对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没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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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范性文件报备与清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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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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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厅综合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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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内设机构印发规范性文件; 2、内设机构行文省政府进行文件备案; 3、根据内设机构报送材料进行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 4、及时开展与上位法或文件不符的文件清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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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规范性文件印发文件(Word,PDF) 2、规范性文件备案文件(Word,PDF) 3、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Wo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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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及时对报送备案的文件进行网上电子报备; 及时开展与上位法或文件不符的文件清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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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承担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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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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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厅综合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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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内设机构送审(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材料); 2、综合法规处完成审查,出具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意见; 3、内设机构根据意见修改送交领导集体决议,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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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文本; 3、与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的证据材料; 4、经过听证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 5、经过评估、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评估、鉴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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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对厅内设机构承担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要求对做出的重大行政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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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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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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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厅综合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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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报送执法资格年度考试计划; 2、发布年度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通知; 3、汇总各执法部门报送人员名单行文发布; 4、统计报送执法证年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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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计划安排; 2、内网通知; 3、行文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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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程序和要求做好统计,开展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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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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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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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厅综合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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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根据行政决策和法律事务的需要,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 2、做好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工作; 3、做好厅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工作,根据要求做好公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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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法律顾问合同; 2、公职律师年度考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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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做好厅法律顾问的遴选以及日常联络、组织协调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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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负责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度,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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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2、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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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厅综合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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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组织推动; 2、督促落实; 3、监督考核; 4、总结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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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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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围绕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普法指导监督,落实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普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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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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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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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厅综合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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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审查行政复议申请;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3、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予以受理,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4、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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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受理/不予受理决定书; 3、行政复议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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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按照法定时限办理; 2、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3、文书制作规范; 4、文书送达及时、手续完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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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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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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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厅综合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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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我厅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立案; 2、会法律顾问和相关业务处室就案情进行研讨,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3、撰写签报报厅领导审批; 4、根据厅领导批示出庭参加诉讼或请律师代为出庭参加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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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诉状及证据; 2、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传票等法律文书; 3、 行政调解书或行政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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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 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提交证据、参与诉讼; 2、 及时与原告、法院沟通了解原告诉求和案件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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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指导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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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第三条(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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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厅综合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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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 征集全面深化改革年度计划并向上反馈; 2、 分解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年度要点; 3、 指导夯实改革基础,及时调度进展成效; 4、 组织实施改革督察、督促问题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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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处务会讨论记录; 2、改革督察签报; 3、领导审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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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按要求做好深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 2、按规定组织实施改革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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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组织协调省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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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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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厅综合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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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 立足职能职责,及时协调沟通; 2、 做好网上平台集中认领、签收; 3、 做好任务分解,及时交办、催办; 4、 做好办理工作情况总结; 5、 做好办理文件备案、办理结果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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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 处务会讨论记录; 2、 办理分工通知; 3、 办理工作情况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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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 按规定起草、印发办理分工通知; 2、 按程序衔接、协调、分办、催办; 3、 指导公开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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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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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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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厅综合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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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一、媒体采访 1、受理媒体采访需求; 2、分办提交处室办理; 3、跟踪评估采访情况。 二、活动报道 1、收集处室局宣传需求; 2、按照宣传规定,组织主流新闻媒体参加活动或者会议进行宣传报道; 3、跟踪评估报道情况。 三、新闻发布 1、制定新闻发布计划; 2、经报省委宣传部同意后,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统一新闻发布口径; 3、跟踪评估发布效果。 四、厅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 一般工作信息由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政务微信微博信息员报送,所在处室局、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审核同意后,由信息中心管理员统一操作发布。重大题材信息,提交厅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后发布;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信息由厅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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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媒体采访受理函、新闻稿件、厅机关微信微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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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制定厅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等,落实有关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2、协调新闻发言人处理新闻发布事宜,办理厅领导、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新闻宣传工作。 3、拟订厅年度新闻宣传计划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新闻宣传策划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协调组织媒体的采访活动,报经省委宣传部同意后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新闻吹风会、媒体见面会等,审核重要新闻稿件。 5、负责拟定厅政务新媒体建设相关制度,审核重大或敏感性信息,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责任。 6、负责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统筹协调和备案工作。 7、 协助开展厅主管主办内部刊物的年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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