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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智能制造工程学校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中专学历教育

2

培训

  

名称

中专学历教育

法定依据

1、安徽省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

2、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实施部门

安徽智能制造工程学校

运行流程

1、宣传招生,申报注册中专学籍

2、组织教学和实习,加强管理和服务

3、核发毕业证

4、推荐就业。

运行要件

1、年度中职招生计划

2、专业教学计划

3、《安徽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

4、教育部门各事项通知

责任事项

1、 招生合法规范,学籍注册无误

2、教学、实习过程严谨,助学金发放规范,毕业证核发无误

3、营造校园良好环境,确保学生在校和实习期间人身安全。

  

名称

培训

法定依据

1、 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2、 安徽省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安徽智能制造工程学校

运行流程

1、设计课程,发布培训通知

2、组织学员

3、实施培训

4、核发培训证书。

运行要件

1、政府部门制定的各类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

2、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责任事项

严格审核培训对象资格,实施培训按要求严谨规范、核发培训证书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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