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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承担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趋势、科技创新研究和产业发展规划拟订等工作

2

负责全省工业经济运行预测分析研究工作

3

承担省政府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工作

4

承担全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研究工作

5

承担全省科技创新查新和检索工作

6

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工作

7

负责全省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整体性测度工作

8

承担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宣传报道工作。(《安徽智造》刊物编辑、出版、发行)

9

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

10

全省亩均评价及分析研究工作

  

名称

承担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趋势、科技创新研究和产业发展规划拟订等工作。

法定依据

《关于同意调整省经信委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皖编办〔201556号)

《关于下达安徽省2019年度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规秘〔2019527号)

实施部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运行流程

1、课题、规划等申报;

2、院领导签批或相关部门下达;

3、撰写报告;

4、按流程上报并结项。

运行要件

1、课题、规划申报材料;

2、相关部门下达文件、厅领导批示件、院领导批示件、签报等。

责任事项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规划等相关研究任务和支撑服务。

  

名称

负责全省工业经济运行预测分析研究工作

法定依据

《关于同意调整省经信委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皖编办〔201556号)

201694《安徽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1号)

实施部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运行流程

1、收集数据;

2、数据分析;

3、模型预测;

4、撰写报告;

5、上传报告至省政府“五大系统”。

运行要件

1、工业经济数据;

2、预测模型;

3、预测报告。

责任事项

每月按时完成预测分析并上传报告。

  

名称

承担省政府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工作。

法定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工作的函》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有关建议的函》、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安徽省“三首”产品评定机构的公示》

实施部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运行流程

1、材料收集;

2、调研座谈;

3、专家评审;

4、分析评估。

运行要件

1、调查问卷;

2、指标体系;

3、评估结论。

责任事项

1、按照要求设计调查问卷;

2、根据实际设立指标体系;

3、评估结论保证公平公正。

  

名称

承担全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研究工作。

法定依据

《关于同意调整省经信委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皖编办〔201556号)

省委安可办《关于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参与AKTD工程有关工作的复函》

实施部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运行流程

1、拟定研究课题;

2、收集研究材料;

3、组织开展调研;

4、撰写研究报告;

5、提交相关部门参考。

运行要件

研究报告。

责任事项

1、按要求拟定课题;

2、按规定进行调研;

3、按要求完成研究报告。

 

名称

承担全省科技创新查新和检索工作。

法定依据

《关于同意调整省经信委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皖编办〔201556号)

实施部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运行流程

1、接受查新委托;

2、检索、撰写查新报告;

3、审核查新报告;

4、出具正式查新报告。

运行要件

支撑省经信厅相关处室工作。

责任事项

1、按规定受理查新委托;

2、按程序出具查新报告或咨询报告。

  

名称

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工作。

法定依据

《关于同意调整省经信委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皖编办〔201556号)

实施部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运行流程

1、梳理我省工信领域标准化需求;

2、在优势产业领域引导企业申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在具有地域特色领域引导企业制定地方标准;

4、在新兴技术方面引导社会团体快速制定团体标准;

5、参与企业制定标准的每个阶段;

6、监督、宣贯新发布的标准。

运行要件

支撑省经信厅相关处室工作。

责任事项

1、按规定申报项目建议书;

2、按标准程序制定各类标准。

  

名称

负责全省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整体性测度工作。

法定依据

《关于同意调整省经信委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皖编办〔201556号)

实施部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运行流程

1、下发通知;

2、企业填报;

3、开展调度;

4、汇总评估;

5、公布结果。

运行要件

安徽省两化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责任事项

按要求提交评估结果报告。

  

名称

承担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宣传报道工作。(《安徽智造》刊物编辑、出版、发行)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运行流程

1、征集稿件;

2、组稿编辑;

3、出版发行。

运行要件

1、征稿启事;

2、刊物编排计划表;

3、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征稿启事;

2、按程序开展编辑工作;

3、按要求出版发行。

  

名称

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申请《安徽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初审的函

实施部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运行流程

1、需求调研;

2、建设实施;

3、技术保障;

4、运行维护。

运行要件

1、省级政务云平台;

2、技术服务。

责任事项

按程序组织建设实施,做好技术运行维护服务。

  

名称

全省亩均评价及分析研究工作

法定依据

《关于同意调整省经信委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皖编办〔2015〕56号)

实施部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运行流程

1、下发通知;

2、各部门填报;

3、开展调度;

4、汇总评价;

5、分析研究。

运行要件

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

责任事项

按要求开展评价及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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