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执行和结果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431号提案答复的函

程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马鞍山市开展企业亩均效益评价试点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经济发展动力和引擎的培育,更加注重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先后出台《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不片面以速度论英雄、不片面以总量论英雄,着力在“质”的大幅提升中实现“量”的有效增长,努力走出一条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2019年,全省生产总值37114亿元、居全国第11位,同比增长7.5%、居全国第7位;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连续十三年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开展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探索。近年来,马鞍山市积极学习借鉴南京、嘉兴、绍兴等地“亩产论英雄”先进经验做法,在全省率先将“亩产”概念引入工业领域,以亩均税收为重点,积极探索对全市工业企业和互联网信息企业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取得了可喜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对全省及其他地区也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省直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马鞍山市开展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目前电价加价政策经过省市协调沟通,已经开始实施试点。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作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主管部门,高度关注马鞍山市企业亩均效益评价试点工作,并于514-15日赴马鞍山市开展了专题调研。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发改、宣传、物价、科技、财政、金融、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大力支持马鞍山市深入开展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并积极探索在全省工业企业中推广应用,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和项目集聚,高质量推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520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