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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王强代表:
  您在安徽省人大第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汽车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推动。您提出的建议符合当前我省新能源汽车实际,对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汽车产业是我省支柱产业,新能源汽车经过多年发展,不仅成为我省汽车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成为推动我省传统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目前,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日益完善,产销规模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销均近12万辆,占全国比重10%,居中部地区第一。
  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起步早、发展基础好。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趋于完善,目前已形成了整车-电池-电机-电控的全产业链体系,拥有以江淮汽车、奇瑞汽车、合肥长安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乘用车,以安凯客车为代表的新能源客车,以江淮汽车、华菱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货车整车等一批龙头生产企业。作为省先进制造业“一号工程”的江淮大众新能源汽车合作项目,填补了国内新能源汽车合资空白。特别是近期江淮汽车、国轩高科与大众汽车分别达成新的合作协议,合作内容不断深化。上海蔚来与我省江淮汽车合作共建的全铝车身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工厂投入使用,合作生产高端纯电动SUV。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日趋完备,涌现以国轩高科、华霆动力为代表的动力电池及系统(其中国轩高科的动力电池出货量居国内第3位),以巨一动力、奇瑞安川为代表的电机及控制系统,以国网电力、普天新能源、国轩特来电、易开租车为代表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等一批关键核心零部件配套企业。燃料电池汽车得到进一步发展,形成了以明天氢能、全柴动力、合肥通用院等为代表的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企业。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不断加快,江汽、奇瑞、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等均已开发出一定阶段的无人驾驶汽车产品,并在加快测试验证,同时我省还在加快推动合肥等地率先建设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区。
  我省通过系列政策有力地支持企业发展。一是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19年分别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报了2018和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共向国家申报10.15万辆新能源汽车,国家经审核后拨付了26.72亿元补贴资金。二是落实好省新能源汽车若干政策10条,即《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110号),组织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项目,审核后支持项目(事项)56个,下达1.45亿元奖补资金;开展对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考核,并对各市下达1.05亿元奖励资金,支持各地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产业不断发展的同时,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政策影响产销下降。2019年我省新能源汽车产销均近12万辆,但较上年都有所下降。主要是受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调整影响较大,补贴退坡超预期且技术水平要求进一步拔高。二是企业资金压力较大。虽然国家每年都对新能源车企已销售车辆进行补贴资金清算,但受诸多条件限制(非私人车辆里程需达到2万公里、车辆需接入国家平台且数据要一致等),仅拖欠江淮、奇瑞的国补、地补资金就达到约96亿元。三是技术水平有待继续提升。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及安全性可靠性需进一步提升,整车性价比缺乏优势,新能源汽车成本较同级别性能燃油车依然偏高。许多汽车电子、芯片以及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仍需加快发展实现突破或提升。四是配套支撑体系不够完善。充电设施不完善等短板依然存在,使用不方便依旧是制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主要因素之一。此外,部分配套依赖外购,许多汽车电子、芯片等产品需要从省外配套,动力电池原材料锂主要靠外购。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起步期,我国的补贴政策发挥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起步和发展。在您的建议提交后不久,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1部委出台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684号),主要内容有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优化车辆交易登记等制度,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用好汽车消费金融,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国内许多地方,包括安徽省和合肥市、芜湖市等地也分别出台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1. 落实好有关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推广应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组织企业申报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实施省新能源汽车“政策10条”有关工作。对各市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开展考核评估,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推广应用。研究修订我省新能源汽车若干政策。启动《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推进《安徽省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实施。
  2. 争取更大力度支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再上新台阶。努力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保持新能源政策相对稳定性,指导各地对新能源汽车给予更多路权,对新能源汽车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实施减免,规范二手车交易,加强对小区充电桩、城市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建设的政策扶持,对用户给予充电补贴,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加快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升级步伐,全面提高公交、出租、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电动化水平,尤其是加快推进营运车辆新能源化,争取新入网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驾校使用纯电动教练车教学。建立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开展电动汽车车电分离试点工作,切实降低新能源车购车成本。加快清算新能源汽车补贴,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加快出台燃料电池汽车具体支持政策。择优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研发、试点示范、道路测试示范区建设等。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汽车工业处
  联系电话:0551-62871038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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