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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20年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意见的通知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414号)以及《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业函〔2020〕465号)规定,现将2020年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0年9月24日—2020年9月29日。期间如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局、驻省经信厅纪检监察组反映,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我们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邮政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
  邮政编码:230001
  联系电话:0551—62871753(兼传真)、62871827

  附件:2020年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拟支持项目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24日

相关附件:

1、2020年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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