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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84927436/201901-0105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8-12-29 发布日期: 2019-01-08
发文字号: 皖经信中小企〔2018〕4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19-01-08 10:13:20 废止时间: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中小企业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2871872

关于印发《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经信中小企〔2018〕41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现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81229日    

 

 

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精神,促进全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升核心竞争力

1.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发挥制造强省等政策引导作用,在项目准入、资金申请、政策兑现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推动企业实施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引导民营企业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品、企业、产业全面升级。鼓励民营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等。立足新的起点,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牵头制定《安徽省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2019-2022)》。

2.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探索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诺制,落实国家全面加速折旧政策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奖补和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提升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综合服务能力。大规模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编制年度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加强对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协调调度,每年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0项,5年内实现规模以上民营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

3.支持专精特新发展。牢固树立专精特新发展导向,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每年培育入库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户,并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户。对省级专精特新排头兵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称号的上述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二、支持开拓市场

4.落实首购首用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研制和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经省认定的给予补助。对本省中小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助。加大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首批次新材料列入国家推广应用目录,对认定为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实施保险补偿,按年度保费80%给予补助。加大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力度。

5.加强安徽工业精品宣传。开展精品安徽、精彩安徽宣传活动,落实奖补政策,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宣传企业项目库,通过宣传企业产品,带动安徽工业和市县形象的提升。鼓励民营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合肥)国际家用电器暨消费电子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展览、展示、发布企业最新成果和高端产品。

6.鼓励龙头+配套鼓励到中小企业开展产业合作和项目对接,在省经信厅网站建立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分行业、分区域举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配套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引导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

三、降低企业成本

7.开展清欠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制定清欠实施方案,会同省财政厅、国资委、审计厅等单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重点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和大型国有大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确保20191月底前完成第一步优先清理任务、2019年底前完成第二步着力清理任务。

8.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降成本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到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会同有关省直单位指导各地清理规范全省涉企保证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9.推进直接融资。督促省投资集团,加快推进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投资进度,促进基金早日落地,惠及更多民营企业。扩大安徽省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规模,对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新设机器人产业板。抓住上海证交所开设科创板机遇,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支持企业首发上市。

10.推进融资担保。支持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工作,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落实工信部中小企业融资白名单评价体系建设要求,深化银企对接。与金融机构共同推动小票贴现、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融资、推广无还本续贷模式。

四、加强企业服务

11.当好娘家人提升站位,把民营企业当成自己人,找准定位,把民营企业发展当成自己事。充分用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精准服务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百名干部进千企,广泛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精准有效的政策宣讲。按照省统一部署,推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对发展潜力大、社会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建档立卡、季度走访,常态长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12.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重点,依托全省“1+16+X”平台网络,建立企业服务清单和服务机构白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创业创新、综合金融服务、人才培训、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的普惠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管理咨询与诊断,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3.建立民营企业投诉维权中心。推动设立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平台,建立民营企业发展问题台账和梳理转办机制,畅通反映诉求渠道,健全申诉维权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投诉中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

14.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开设新时代新制造新徽商大讲堂,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家、管理人员开展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企业管理等专项培训,委托知名高校开展中长期订单式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15.弘扬企业家精神。制定《安徽省百家优秀民营企业和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方案》并积极争创,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通过新闻报道、人物访谈、举办论坛等多种形式,深入挖掘一批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典型,突出宣传专精特新企业、行业单打冠军、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等。

五、强化保障措施

16.发挥参谋部作用。印发《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落实领导小组季度会议制度,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确保领导小组决议事项和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决策参谋作用,制定《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完善协调调度、信息沟通、督促检查、统计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省民营办会议,印发《民营经济简报》。

17.强化法治保障。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推动完成《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配合省人大法工委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协助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地方性法规修订。

18.提高执法水平。去产能工作中,发现疑似违规建设的落后产能项目,应依法依规进行核实处理,在明确处理意见之前,不得随意责令停产。

19.优化资金投向。会同省财政厅,制定《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2019年起,统筹新增10亿元资金,明确对专精特新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创业、企业家培训等方面支持内容,引导各地相应设立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20.推动政策落实。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30条意见的细化实施办法和具体举措,配合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确保十百千等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修订《安徽省民营经济考核评价办法》,每年一季度完成全省民营经济考核,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市、县(市、区)进行通报,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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