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换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函
日期:2021-03-18 16:09 来源:安全生产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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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化武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禁化武办《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厅对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申请换领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含磷、硫、氟)生产特别许可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经规定工作程序,认为该企业符合换证要求。现将申报材料随文报送,请审定。
联系人:陈平;电话:0551-62871704。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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