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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谢保冈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关注。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20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围绕加大融资支持、降低企业成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采取了有针对性措施。
  一是加大融资支持。创新建立宣贯直通基层、融资直击痛点、政策直达企业“三直机制”,与省内6家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编发《特色金融产品手册》,建立《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推介目录》,推广“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技术改造贷”“订单贷”等低利率、长周期、高额度的信贷产品,千方百计化解企业融资难题,2020年为中小企业贷款1900亿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科学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截至2020年底,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5万亿元,同比增长18.08%,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96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比2020年初增加2679.37亿元,比2019年增量高1143.16亿元,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引导金融机构坚决落实“两禁两限”“七不准、四公开”要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贷款成本。截至2020年底,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77%,低于上年同期0.68个百分点。加快推进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投资运营,2020年,完成募资20.35亿元、投资18.79亿元,投资项目63个;启动母基金直投,投资项目14个、投资金额4.15亿元。
  二是降低企业成本。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发生后在全国较早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20条”、助力中小微企业加快复工复产“23条”,提出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等政策,推动国有单位减免3.79万户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租金8.98亿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290.1亿元、缓缴5.16亿元,减免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8.6亿元,累计向13.11万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14.42亿元,降低ETC卡货运车辆通行费、船闸收费7.2亿元,降低用电、用水、用气负担45亿元。对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中小微企业,按新增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增岗补贴,累计向1.65万户企业发放增岗补贴1.12亿元,带动新增就业岗位11.14万个。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财政贴息范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全年各级财政累计拨付贴息6.7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万笔、104.7亿元,同比增长67%。加大续贷支持力度,省财政调剂库款10亿元,带动市县财政投入24.5亿元,服务企业短期资金周转。2019年起,设立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专精特新”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创业、企业家培训等,2020年,兑现有关奖补资金近10亿元。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611个,涵盖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等18个专题,协调金融机构为38家参赛企业发放贷款8700万元。争取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2.8亿元,居全国第一,对全省136家担保机构开展奖补,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一是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开展“十行千亿万企”融资服务行动,引导10家以上银行,安排3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用于支持1万户以上中小微企业融资。落实“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专项贷款中确需担保增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保尽保。扩大无还本续贷覆盖面,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引导各级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业务给予贷款贴息。鼓励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强合作,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稳企业保就业信贷支持,有效满足科技创新、制造业、绿色发展等领域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二是创新融资扶持政策。落实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延长、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延期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制定小微企业新型政银担融资担保业务年度目标,强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及再担保机构考核。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小微企业、“三农”、科技型企业担保业务,各级财政按年化担保费率达到2%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
  三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省级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行零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继续落实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社保缴费基数。继续执行船闸收费下调10%、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各类保证金能够通过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的,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一律不得拒绝。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
  四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冠军企业按规定给予奖补。新培育认定深耕国内外细分市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户、冠军企业100户,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户。深入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提升行动,培育绿色工厂50户左右。培育更多高质量的科创型民营中小企业。培育一批高等级资质民营建筑业中小企业。
  五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聚焦“企业出题、科技答题”,推行挂图作战、“揭榜挂帅”等制度,组织开展高校、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园区“双进”活动,支持中小企业与高校共建研发平台,实施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50项。扩大技术转化小试和中试基地布局,新增2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省企业技术中心100个。完善激励机制和科技评价机制,支持领军民营中小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活动。举办安徽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赛。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依据绩效情况给予20-50万元奖励。
  六是加强人才培育引进。支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平台建设,对为中小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端人才的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对来皖工作的产业高端人员及其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一人一策”,解决岗位设置、职务职称、科研立项、经费支持、薪酬待遇等事项。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在站博士后,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和进站补贴。对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引导商业银行在经营贷款、消费贷款、住房贷款等方面予以差异化优惠政策。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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