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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入围国家首批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于今年4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以城市为主体开展试点工作。我省组织合肥、马鞍山向国家申报本次试点并积极争取,国家组织专家组进行了形式审查和材料评审后,于8月18日组织召开视频答辩评审会,综合确定此次试点城市名单。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我省合肥市顺利入围综合应用类试点城市。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共有11个,其中综合应用类城市8个(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济南),重卡特色类城市3个(宜宾、唐山、包头)。
  《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换电站、换电车辆运行安全;三是强化政策落实、模式探索、创新支持,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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