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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安徽气动无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条件评价》意见的公示

  按照《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办法》(皖经信船舶函〔2020〕129号)的规定,经企业申请,省经信厅依据“CB/T 3000—2019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对安徽气动无疆科技有限公司三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条件进行了审查评价,评价合格。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1年1月30日
  邮  箱:jinzhengpei@ahjxw.gov.cn 
  电  话:0551-62871934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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