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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组织开展民爆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工安全函[2022]22号)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年度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树立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加强监管执法,强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治理,筑牢风险防线,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民爆物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良好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时间
  2022年3月至12月。

  三、组织形式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执法检查为抓手,采取企业自查、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全省民爆物品领域全过程、全覆盖、全方面安全生产检查。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纠,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制定2022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亲自带队深入厂区、车间、库区开展检查。企业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辨识,重点自查企业存在“看不到、想不到、辨不出”的风险隐患问题。要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厂区、车间、生产线、储存库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自查企业“习以为常、见惯不怪”的员工违章违规作业操作行为。要每天按照一班三查的频率对企业车间、库区开展检查,重点排查消除现场管理存在的“三违”“四超”现象,对存在现场管理要求执行不到位、员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隐患,及时整改纠正。
  (二)主管部门检查。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严执法、强管理、清隐患、保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县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属地所有民爆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市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属地民爆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督查检查,省经信厅将抽调部分市级主管部门监管执法人员、聘请专家,组成3个检查组每半年至少对全省民爆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
  (三)监管执法检查。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实际,按照监管执法工作部署要求,一并开展监管执法检查工作,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加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实施上限处罚。根据民爆物品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要求,与公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属地民爆物品领域监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民爆物品交接、条码扫码和流向管理等情况。
  (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网上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和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规范记录现场执法检查情况,下达现场执法检查文书,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四、重点内容
  全省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关于组织开展民爆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开展以下内容检查:
  (一)安全责任险购买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款规定要求,企业是否积极主动为企业安全生产重点岗位一线员工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做到“应买尽买”,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二)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从隐患排查治理前移到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风险意识,针对性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突出问题。企业是否每半年组织开展风险点查找和危险源辨识,及时修订完善风险管控台账。
  (三)值班值守巡查巡视情况。企业是否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和巡查巡视制度规定,24小时视频监控不间断,配足配强值班巡逻力量,加强突发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教育培训,防范值班巡逻“老年化”“摆设”的现象。
  (四)民爆物品流向安全防范。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是否存在工业炸药、工业雷管条码扫码不规范问题,民爆物品出入库台账登记是否存在账物不相符,交易凭据不规范,销售备案不正确的现象。民爆销售企业和爆破企业装卸作业现场是否存在同时交接工业炸药和工业雷管的现象,是否存在民爆物品运输车安全条件不达标且同车运输工业炸药和工业雷管的现象。民爆企业与爆破企业双方民爆物品交接管理制度制定是否健全完善,双方交接台账和现场交接收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五)民爆物品营商环境情况。按照“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要求,重点督查检查民爆物品市场是否存在恶意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存在外省民爆物品低价倾销行为、有意扰乱我省民爆物品市场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细化责任。要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落实,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严的工作措施,最强的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主动研究谋划,深入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风险防线。
  (二)多措并举,协同发力。要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协同配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共同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加强民爆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和综合治理,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规范检查,认真记录。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检查,规范行为,履行监管职责。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现场检查程序,做好检查记录,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规定要求,实现隐患闭环销案归零。
  (四)遵章守纪,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要求,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积极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树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良好形象。

  各市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于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上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联系人:蒋宝唐)。同时,每月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联系人:徐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宝唐 0551-62871867,18909699971;
           徐 晟 0551-62871820,18956086959。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组织开展民爆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23日
相关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民爆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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