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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5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5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徐强并附议人: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合肥在省内置换铸造产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铸造产能置换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印发后,我厅多次拜访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政策,赴浙江、江苏等地调研学习先进做法,研究制定我省产能置换管理办法。2021年9月30日,由我厅起草,并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发展改革、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指导我省铸造产能置换工作。
根据《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我省退出铸造产能由设区市经信局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公示公告,产能数与存量企业铸造用熔炼设备挂钩,产能置换后,退出产能企业的设备需要拆除并验收。我厅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对铸造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审核,公示公告。该《办法》支持铸造产能在全省范围自由流动,省直部门手中无产能指标。
二、大力支持合肥市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
新能源汽车已列入我省“4116”行动计划。我厅将积极支持合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初步摸排,合肥市现有铸造企业共60多家,产能约200万吨。我厅多次与合肥市进行沟通,了解需求,摸排退出铸造产能,用于新能源汽车项目;通过组织专家先期介入,指导帮助企业准备有关材料。3月17日下午,我厅组织合肥市、经开区、长丰县、庐江县经信局以及比亚迪汽车、蔚来汽车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商讨两家企业重点项目铸造产能置换事项。目前,合肥市已为比亚迪、蔚来所需产能进行了准备,基本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比亚迪产能置换方案正在按程序组织上报。
三、下一步工作
1. 进一步摸排全省有意向退出产能企业信息,帮助搭建企业间联系沟通渠道。
2. 积极指导企业铸造产能置换前期准备工作,对重点项目加大跟踪服务力度,及时协调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办理产能置换方案公示公告,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2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部门人员及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刘斌,0551-6287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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