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依申请公开统计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皖经信依复〔2022〕第12号

魏**先生:

本机关于2022726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2020年安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现答复如下: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您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你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82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