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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楠生二级巡视员赴阜阳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百日行动”专项督导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百日行动”专项督导的函》要求,8月10日至8月12日,丁楠生二级巡视员率第二专项督导组赴阜阳市、颍上县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百日行动”专项督导。
  专项督导组围绕5个方面督导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阜阳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阜阳市彩虹花雨商贸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阜阳油库、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等3个企业以及颍东区插花镇刘丽烟酒超市、颍东区插花镇雅辉超市等2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抽查。
  丁楠生二级巡视员指出,开展专项督导,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本次专项督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突出各地自查、省级检查和上级督查交办的重大风险隐患,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性成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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