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801号提案答复的函
省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营造公平合理民营企业竞争环境的提案 》收悉。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采纳提案所提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的关注。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创业创新的主阵地、就业富民的主载体。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持续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民营经济“66789”的特征进一步显现,贡献了60.8%的GDP、68.6%的税收、71.9%的发明专利授权量、8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93%的企业数量。今年以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进民营经济提质扩量增效。今年1-10月,全省规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6.4%,占全部工业比重56.7%。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民营企业达195.5万户、增长12.6%,占全部企业的93%。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建议。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明确省及省以下单位职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设立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栏目,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问题反映渠道。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2021年以来,全省签约PPP项目346个、总投资3291亿元,储备PPP项目545个、总投资7480亿元。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化发布对民间资本吸引力强的项目,已推介项目102个、总投资1416亿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企业开办“六个一”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立“一单两评”机制,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四扇门”普适性措施和自贸实验区更大力度改革措施,改革红利惠及新登记企业超过20万户。截至今年10月末,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715.4万户,同比增长10.9%。其中,民营企业195.5万户,同比增长12.6%。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的建议。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安徽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明确坚决清理政府采购差别歧视待遇和隐形门槛壁垒;明确应当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明确采购项目应该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最低比例。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进一步创建一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招标投标领域季度评议细则(试行)》、《全省创建一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调研方案》,在线收集不合理限制等问题线索,实地调研督导有关市县招投标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到位。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今年1-10月,全省共抽查4552个项目,并及时纠正抬高投标人资格条件等不合理限制问题项目311个。
(三)关于进一步实施公平统一市场监管的建议。省市场监管局全面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聚焦39个行业领域,将25个部门99项监督检查事项纳入清单,将202万户企业和14.5万名执法检查人员纳入名录管理。今年1-10月,全省累计开展双随机抽查10287批次,其中联合抽查8118批次,占比达78.9%。省发展改革委推进信用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构建全省各地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一张网”,截至今年10月末,累计归集入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超44亿条。建立省市协同、部门联动的信用修复机制,出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主动引导、帮助7.3万家企业修复13.9万条失信记录,助力失信企业重返市场。
(四)关于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的建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建好用好数字平台,截至今年10月末,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已入驻金融、类金融机构179家,发布金融产品684项,服务企业用户78.69万户,累计解决融资需求18.63万笔、17993.77亿元。印发《金融助企纾困发展若干措施》,推动银行机构疏通内部利率传导机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截至今年10月末,全省已申报待注册创业投资类企业债券2支50亿元、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2支11亿元。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深化升级“十行千亿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建立融资白名单推送机制,今年1-10月,发放专项信贷资金7329亿元,服务企业24.2万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动民营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开展融资,截至今年10月末,全省157家上市公司中,共有民营企业92家,占比59%;民营企业新增直接融资163.3亿元,其中股权融资138.2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两个毫不动摇”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决策部署,认真吸收贵单位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营造公平合理民营企业竞争环境,保障民营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享受同等待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深入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通过打造企业开办“六个一”服务规范,统一规范全省登记注册材料、流程和时间。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四扇门”普适性措施和自贸实验区更大力度改革措施。推进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开展营商环境指标测评,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继续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和信息公开。发挥门户网站征集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专栏作用,畅通隐性壁垒问题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加快实施有效投资攻坚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抓紧谋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确保民间投资增速高于全部投资增速。加强社会资本投融资对接服务,用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推介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做好相关服务,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对照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试点任务和长三角地区最高标杆,细化实化创建一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任务举措,进一步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不合理限制。督促各地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纠正不合理限制问题,依法公开抽查结果。 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推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交易平台服务效率。加快建设“徽采云”平台,推动政府采购活动“一网通办”,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完善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实现中标供应商在线提交发票、发起催款,系统预警督促预算单位7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资。将政府采购不得对民营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以及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设置一定采购比例的要求,纳入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季度评议。
(三)进一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实施《安徽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2年版)》、《安徽省省级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失信惩戒工作,同时持续开展失信约束措施舆情监测。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单两库”精细化、规范化建设,以年度计划为抓手,加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统筹实施。深入推行“一业一查”模式,进一步整合同一行业涉及多个部门的抽查事项。进一步优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同时推动更多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优化完善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对全省企业的科学精准分类。严格规范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加大案件线索摸排力度。梳理建立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名录,对其中信用风险低的企业,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全面落实信用修复有关工作规定,提升信用修复便利化水平。
(四)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发挥省“三重一创”、“专精特新”、十大新兴产业等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民间资本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持续推进税收“一对一”助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优化企业上市挂牌财政奖补政策,并扩大实施范围至北交所上市企业。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系统互联互通。鼓励银行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推广“专精特新贷”“亩均英雄贷”“技改贷”“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金农信e贷”“科技e贷”等,提高融资服务效率,推动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引导金融机构出台风险化解纾困政策,明确纾困途径和方法,对出现困难的民营企业,“一户一策”评估风险、制定方案。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6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督查室。联系部门人员及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0551-62871025。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营造公平合理民营企业竞争环境的提案 》收悉。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采纳提案所提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的关注。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创业创新的主阵地、就业富民的主载体。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持续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民营经济“66789”的特征进一步显现,贡献了60.8%的GDP、68.6%的税收、71.9%的发明专利授权量、8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93%的企业数量。今年以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进民营经济提质扩量增效。今年1-10月,全省规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6.4%,占全部工业比重56.7%。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民营企业达195.5万户、增长12.6%,占全部企业的93%。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建议。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明确省及省以下单位职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设立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栏目,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问题反映渠道。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2021年以来,全省签约PPP项目346个、总投资3291亿元,储备PPP项目545个、总投资7480亿元。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化发布对民间资本吸引力强的项目,已推介项目102个、总投资1416亿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企业开办“六个一”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立“一单两评”机制,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四扇门”普适性措施和自贸实验区更大力度改革措施,改革红利惠及新登记企业超过20万户。截至今年10月末,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715.4万户,同比增长10.9%。其中,民营企业195.5万户,同比增长12.6%。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的建议。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安徽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明确坚决清理政府采购差别歧视待遇和隐形门槛壁垒;明确应当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明确采购项目应该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最低比例。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进一步创建一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招标投标领域季度评议细则(试行)》、《全省创建一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调研方案》,在线收集不合理限制等问题线索,实地调研督导有关市县招投标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到位。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今年1-10月,全省共抽查4552个项目,并及时纠正抬高投标人资格条件等不合理限制问题项目311个。
(三)关于进一步实施公平统一市场监管的建议。省市场监管局全面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聚焦39个行业领域,将25个部门99项监督检查事项纳入清单,将202万户企业和14.5万名执法检查人员纳入名录管理。今年1-10月,全省累计开展双随机抽查10287批次,其中联合抽查8118批次,占比达78.9%。省发展改革委推进信用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构建全省各地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一张网”,截至今年10月末,累计归集入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超44亿条。建立省市协同、部门联动的信用修复机制,出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主动引导、帮助7.3万家企业修复13.9万条失信记录,助力失信企业重返市场。
(四)关于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的建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建好用好数字平台,截至今年10月末,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已入驻金融、类金融机构179家,发布金融产品684项,服务企业用户78.69万户,累计解决融资需求18.63万笔、17993.77亿元。印发《金融助企纾困发展若干措施》,推动银行机构疏通内部利率传导机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截至今年10月末,全省已申报待注册创业投资类企业债券2支50亿元、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2支11亿元。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深化升级“十行千亿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建立融资白名单推送机制,今年1-10月,发放专项信贷资金7329亿元,服务企业24.2万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动民营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开展融资,截至今年10月末,全省157家上市公司中,共有民营企业92家,占比59%;民营企业新增直接融资163.3亿元,其中股权融资138.2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两个毫不动摇”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决策部署,认真吸收贵单位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营造公平合理民营企业竞争环境,保障民营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享受同等待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深入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通过打造企业开办“六个一”服务规范,统一规范全省登记注册材料、流程和时间。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四扇门”普适性措施和自贸实验区更大力度改革措施。推进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开展营商环境指标测评,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继续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和信息公开。发挥门户网站征集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专栏作用,畅通隐性壁垒问题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加快实施有效投资攻坚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抓紧谋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确保民间投资增速高于全部投资增速。加强社会资本投融资对接服务,用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推介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做好相关服务,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对照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试点任务和长三角地区最高标杆,细化实化创建一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任务举措,进一步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不合理限制。督促各地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纠正不合理限制问题,依法公开抽查结果。 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推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交易平台服务效率。加快建设“徽采云”平台,推动政府采购活动“一网通办”,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完善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实现中标供应商在线提交发票、发起催款,系统预警督促预算单位7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资。将政府采购不得对民营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以及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设置一定采购比例的要求,纳入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季度评议。
(三)进一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实施《安徽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2年版)》、《安徽省省级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失信惩戒工作,同时持续开展失信约束措施舆情监测。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单两库”精细化、规范化建设,以年度计划为抓手,加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统筹实施。深入推行“一业一查”模式,进一步整合同一行业涉及多个部门的抽查事项。进一步优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同时推动更多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优化完善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对全省企业的科学精准分类。严格规范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加大案件线索摸排力度。梳理建立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名录,对其中信用风险低的企业,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全面落实信用修复有关工作规定,提升信用修复便利化水平。
(四)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发挥省“三重一创”、“专精特新”、十大新兴产业等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民间资本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持续推进税收“一对一”助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优化企业上市挂牌财政奖补政策,并扩大实施范围至北交所上市企业。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系统互联互通。鼓励银行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推广“专精特新贷”“亩均英雄贷”“技改贷”“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金农信e贷”“科技e贷”等,提高融资服务效率,推动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引导金融机构出台风险化解纾困政策,明确纾困途径和方法,对出现困难的民营企业,“一户一策”评估风险、制定方案。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6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督查室。联系部门人员及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0551-628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