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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8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孙秀艳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加大支持中小微民企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当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经营困难问题,国家及省出台了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在减税降费方面,我省在全国率先顶格减免“六税两费”,建立财税联动协调机制,打造“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推出更多“免申即享”服务,推动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今年一季度,办理“六税两费”政策减征超过17亿元,惠及超过80万市场主体;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约10亿元,惠及近14万户纳税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税约4亿元。截至4月底,全省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87.56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交税费115.2亿元。在助企纾困方面,省级纾困资金27.7亿元于3月30日拨付到位,惠及2015个项目。做好民营及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一季度帮助企业清理拖欠账款7507万元。推动免收房租政策落实,截至3月底,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房租1.42亿元。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一季度全省新增贷款3599亿元,同比多增833亿元。其中,制造业贷款余额5601亿元,同比增长17.4%。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991.3亿元,同比增长22.3%。一季度新发放企业贷款利率4.49%,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
  正如您提出的意见,当前中小企业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退税等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压减省及以下涉企税费水平,扎实执行国务院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继续开展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工作。继续执行船闸收费下调10%政策,对安徽交通卡ETC套装货运车辆支付通行费给予85折优惠。对小微企业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按50%进行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对中小微企业按现有费率的90%征收。
  (二)减缴缓缴社保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拟定出台了《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允许特困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二季度,失业、工伤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交滞纳金;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继续采取“免报直发”方式,将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比例提高至90%;对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地区,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三)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是深入实施“皖企登云”提质扩面行动。全面推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的数字化,今年实现6000家以上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持续开展“皖企登云你我他”沙龙、工业数字孪生大赛、工业机器人大赛、工业大数据大赛、装备产品产需对接会等活动,帮助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二是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计划培育3家以上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30家以上行业型、专业型、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100家具有行业示范效应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支持高校、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多层次数字化转型人才培训,强化“一把手”数字化转型意识,培养支撑数字化转型的新型人才队伍。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万人培训,千企诊断”活动,组建工业互联网服务专员队伍,引导企业利用羚羊平台开展工业互联网线上诊断。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
联系电话:0551—62871935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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