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信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3-04-14 15:28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各市经信局,厅机关处室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推进安徽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2023年度省法宣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和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排,定于今年5月份在全省经信系统开展第四届“经信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宣传重点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
  (三)深入学习依法行政各项规定。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推动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牢固树立“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
  (四)广泛宣传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相关法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职能职责,深入学习宣传《节约能源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工业节能管理办法》《无线电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与工业和信息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行业治理能力。

  三、活动内容
  重点实施“五个一”活动。
  1.举办一场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邀请专家在厅机关举办讲座,通过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各派出机构和各市经信部门参加,结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法治建设的专章论述和专门部署,系统介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历史进程,重点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丰富内涵及其重大意义,为新时代推进全省经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指明前进的方向。
  2.联合举办一系列重点园区企业专题法治调研培训服务活动。精准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区域、重要领域、产业链重点环节的企业法律需求,广泛了解法务管理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市场运营、管理合规等法律风险。围绕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凝聚优秀专业律师团队,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诊断和培训等法律服务,推动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应对国内外竞争挑战,化解各个方面的法律风险。
  3.开展一次中小企业品牌质量发展法治论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精神,服务企业增强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结合5月10日“第七个中国品牌日”活动,联合开展2023安徽中小企业发展法治论坛活动,面对全省广大“专精特新”企业,加大与科技创新、品牌质量相关的《民法典》《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业产品的质量责任条例》等法律培训,推动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持续涌现,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4.参观一次普法基地。组织参观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参观法治主题展厅,观看法治资料文物,听取法治发展讲解,回顾法治发展历程,在深刻感受中体悟学习,切实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5.开展一次知识测试。在全省经信系统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测试,查找存在不足,进一步学习提升。

  四、活动保障
  1. 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工作,突出宣传重点,切实提升全省经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高全省企业法规制度知晓率。
  2. 明确责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和本部门实际工作重点和特点,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做好经信法治集中宣传工作。请各地各单位明确一名法治宣传工作联络人,填写联络人信息附表,并于4月26日前报厅综合法规处。
  3. 及时总结。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经信法治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活动开展情况请于6月10日前通过“经信法治宣传”微信工作群报厅综合法规处。

  联系人:综合法规处,马啸;联系电话:0551-62871863;邮箱:maxiao@ahjxw.gov.cn。


  附件:1. 法治宣传联络员信息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12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