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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0-08-27 18:13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皖经信财务函〔2020〕611号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皖政〔2020〕2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0〕603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19〕70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1. 支持高端制造;
  2. 支持智能制造;
  3. 支持精品制造;
  4. 支持绿色制造;
  5. 支持服务型制造;
  6. 支持电子信息、软件和大数据产业发展;
  7.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8. 金融和土地要素支撑。
  第(二十六)、(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九)、(四十五)类已开展,本次不再申报;第(十四)类、第(十七)类不纳入本次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部分子类名额分配。
区 域  第(十二)类奖补智能工厂名额  第(十三)类名额

合肥市         6          8
淮北市         4          1
亳州市         4          3
宿州市         4          1
蚌埠市         4          1
阜阳市         4          3
淮南市         4          1
滁州市         4          1
六安市         4          3
马鞍山市        4          1
芜湖市         4          6
宣城市(含广德市)   4          2
铜陵市         4          2
池州市         4          1
安庆市(含宿松县)   4          1
黄山市         4          1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项目单位对照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局(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申报。广德市、宿松县申报第(十二)类智能工厂、第(十三)类的项目单位,应分别向宣城市、安庆市经信局、财政局提出申请。
  (二)请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除第(三)、(五)、(六)、(七)、(八)、(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一)、(三十八)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县级(市、区,含直管县)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级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市县两级相关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三)请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联系人:财务处张莉,联系电话:0551-62878831),包括: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1)、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四)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樊迪,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五)各级主管部门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作为推荐项目的重要参考。
  (六)项目申报有关附件按以下要求填报:
  1. 附件2、附件3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其中附件2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附件3在系统中填报。
  2. 附件5、附件6由申报第(一)类的单位填报,其中附件5在系统中填报,附件6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3. 附件7、附件8由申报第(二)类的单位填报,其中附件7在系统中填报,附件8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4. 附件9由申报第(十)类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5.附件10由申报第(十二)类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6. 附件11由申报第(十六)类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
  7. 附件12由申报第(二十二)类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
  8. 附件13由申报第(二十七)类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七)请各地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0年9月4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24时,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24时,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八)各类别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4。

  附件:1. 主管部门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2. 企业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3. 资金申请表
     4. 安徽省重点短板领域技术改造指导目录
     5. 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项目申报信息表
     6. 已购置设备清单
     7. 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信息表
     8. 项目银行贷款贴息申请表
     9. 洁净厂房申报信息表
     10. 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项目已购置设备清单
     11. 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信息表
     12. 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重点项目)申报信息表
     13. 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14. 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27日

相关附件:

1、主管部门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docx

2、企业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docx

3、资金申请表.doc

4、安徽省重点短板领域技术改造指导目录.doc

5、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项目申报信息表.doc

6、已购置设备清单.xls

7、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信息表.doc

8、项目银行贷款贴息申请表.xls

9、洁净厂房申报信息表.xlsx

10、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项目已购置设备清单.xlsx

11、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信息表.doc

12、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重点项目)申报信息表.xlsx

13、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

14、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