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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0-10-21 14:34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有关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水泥协会,海螺集团: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意见的函》(工厅原〔2020〕805号)转发你们。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22日下午下班前反馈我厅(含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原材料工业处王敏,0551-62871064;邮箱:wangmin@ahjxw.gov.cn。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意见的函.pdf

2、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