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徽省工业设计师评委会评审,方海虹等41名同志具备工业设计师、助理工业设计师任职资格(见附件)。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21年1月1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处提出。(电话:0551—62871771、62876691,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邮编:230001)。
附件:2020年度安徽省工业设计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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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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