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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1-03-03 07:51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省委(省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力指导下,我厅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建设推进不断深入,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监管不断完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我厅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厅领导高度重视。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审议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大政策措施,带头讲法治课,多次专题听取合法性审核、规范行政许可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情况汇报,及时批示部署。分管领导亲自谋划推进各项重大法治建设工作,全年7次主持召开和参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强调提高法治认识,加强法治学习,坚持依法行政。二是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发挥。根据厅职能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厅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职责范围和工作机制。年初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部署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普法等重要工作,开展相关知识培训。三是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民事和行政诉讼、信访处理、清理违规经商办企业、合同审查等事务,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支持。加强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厅法制机构现有2名公职律师,全面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规范建设。一是积极争创示范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综合示范单位的申报,严格对照指标,逐项开展自查自评,仔细梳理相关台账资料并规范报送。迎接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组现场核查,积极配合开展台账资料抽查、法律知识测试考试和抽样评估评估工作。二是完善决策制度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省直机关率先制定印发《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制定涉企政策过程中征求企业意见的实施办法》,完善涉企政策制定程序,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政策制定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严格开展审查。不断完善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实效,严格做好厅内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和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对重大敏感问题,积极研究调查制定依据,加强审查机构与送审单位沟通交流,注重参考省外创新经验,确保审查意见合法合理。全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5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数十条。积极贯彻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扩大审查覆盖范围,强调“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台账管理、报备和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建立抽查监督推进机制。
  (三)加强法规制定。一是推进立法。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做好省人大2020年立法计划推进和2021年立法计划申报工作。继续配合做好《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修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情况,及时提出完善建议,推动条例顺利通过实施。继续做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工作,完善修订草案和修订情况说明,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计划已被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实施类。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职能调整、公平竞争审查、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和民法典制定等情况,多次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与现行法规政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公开现行有效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制的协调统一,避免决策错误、前后矛盾。三是适时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根据机构改革和立法修订实际,及时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动态调整,经过组织修订、征求意见、会议研究,正式公布实施。通过调整,增加行政处罚事项1类,删除行政处罚事项等2类,调整行政处罚事项2类,标准由原来的7类、39项行政处罚事项调整为6类、30项。
  (四)规范行政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组织对全厅28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邀请省司法厅派员参与案卷评查并现场培训指导,分管领导带队深入执法单位现场检查。通过执法单位自查、执法案卷评查和现场执法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度、存在问题,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培训,针对案卷管理中存在的案件来源不清、检查笔录不全、现场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针对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签报厅主要负责同志,并根据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召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推进整改完善。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盐业体制执法队伍改革的沟通衔接,加强食盐专营工作;协调做好医药、安全、食盐等经济管理类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相关领域审批和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报送年度执法考试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考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准备和培训等工作,全年经信系统共有155人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
  (五)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清单动态调整。根据机构改革和立法修订情况,及时组织对清单事项进行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由原来的38项动态调整为30项,及时修改完善权责清单监管细则、权利运行图、廉政风险点并在外网公布。完成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清单和政务服务动态调整。二是加强监管和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承诺时限办结,未发生超时办件情况。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154项,减少39.3%;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在原承诺时限基础上缩减20.9%。参加司法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核,制定我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三是推进信用建设和监管进一步完善。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厅涉及此项工作的6个处室局、2家直属单位完成对107家企业的随机抽查检查和检查结果上传、公示。制定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指引。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公示时间、公示内容、公示流程,确保“双公示”及时、有效。
  (六)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2020年5月,开展首届“经信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启动仪式、编印法律汇编、开设经信法治宣传专栏、召开专题视频培训会议和组织开展经信法律知识有奖竞赛等方式,广泛进行法治宣传。宣传月期间,培训人员近700人次,宣传法规政策共80余篇,其“安徽普法”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徽经信法治宣传月”专栏,推出法治解读宣传报道6期。二是专题普法。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宪法法规知识培训专题讲座,深入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宪法精神进企业”主题党日活动,向企业赠送宪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材料等书刊;组织全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年度测试。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贯活动,举办省经信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安徽省民法典宣讲团系列巡讲(省经信厅专场)活动,发放民法典学习系列辅导读本。三是开展经信系统法治培训。开展经信法治宣传月活动,推进全省经信系统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开展公平审查实务知识培训,提高法规审查水平。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全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培训,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11月18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培训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诉讼实务知识,座谈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四是广泛开展专业普法。制定实施《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各执法单位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度,坚持执法管理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结合专项督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执法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切实发挥学法普法主体作用。
  (七)做好涉法事务。一是积极做好案件承办工作。妥善处理中环汇景大厦业委会诉我厅和省墙改办补交专项维修基金、无线电监测工程项目资金共管账户被执行等案件,及时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复议、起诉和上诉,按时提出抗辩主张、事实证据和理由,加强与各级法院沟通,全面维护我厅的合法权利。二是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深入法律顾问单位进行调研,研究优化社会律师法律服务机制,进一步拓宽与律所法律合作领域。组织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我厅涉法事务,在安凯改制、新技术推广站债务处理及其清理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了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三是加强合同审查工作。严格执法厅合法审查相关办法,发挥法律顾问审核作用,坚持厅分级审核、重大会审机制,全年共审查合同12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30多条。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新阶段和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依法履职尽责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2021年,我厅将继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工信部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发挥厅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创新加强法制机构牵头推进作用,推进业务处室局和厅属单位发挥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主体作用,加强对市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作用。
  (二)做好法规制定和审核工作。推进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严格执行涉企政策制定征求意见要求。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三项制度”规定,规范涉企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完善审查台账管理。结合民法典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推进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培训和监督评查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加强对市、县经信部门相关清单制度建设的指导。组织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缩减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推进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数据推送知识培训,开展年中抽查评估监督工作。
  (五)认真开展普法宣传。适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有序推进落实。梳理法治建设能力短板,制定年度法治能力建设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责任清单,继续组织开展“经信法治宣传月”活动。加强经信系统法治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全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培训,全面提升市县经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六)加强涉法事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面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做好各类民事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信息报送,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提高程序、证据等法律意识和能力。协助做好合同审查、清理违规经商办企业、企业改制等涉法事务工作,防范法律风险,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关注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支持信访事务处理,帮助将信访事务纳入法治化处理渠道,不断提升纠纷解决能力。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