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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安徽省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船舶企业名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1-03-26 08:18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各有关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依据国家船舶行业标准CB/T 3000-2019“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按照《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办法》(皖经信船舶函〔2020〕1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企业申请、形式审查、现场评价、公示公告等环节,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定了2020年安徽省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船舶生产企业17家(其中,按新标准评价16家,按原标准评价仍在有效期内1家),现将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
  此外,国家船舶行业标准CB/T 2999-2020“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和CB/T 3001-2020“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已经公告实施,于2021年1月公布了标准文本。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从即日起受理船舶设计单位、修理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申请,具体申报评价程序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为确保新老标准平稳过渡衔接,经企业申请,我省按原标准评价合格的6家船舶设计单位和3家船舶修理企业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将名单(见附件2、3)一并公布如下。

  附件:1. 2020年安徽省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船舶企业名单(生产企业);
     2. 2020年安徽省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船舶企业名单(设计单位);
     3. 2020年安徽省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船舶企业名单(修理企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

1、2020年安徽省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船舶企业名单(附件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