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发展数字经济成效明显地区的通知》要求,经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和申报,我厅审核,现拟确定合肥市、芜湖市,合肥市包河区、滁州市天长市、芜湖市繁昌区(排名不分先后)作为安徽省2020年度发展数字经济成效明显地区。按照相关规定现将发展数字经济成效明显地区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4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信息化发展处)。
联系方式:0551—62871843。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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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