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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船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1-06-22 12:23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各市经信局:

  近期全省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刻。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省船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力保障“七一”前后安全稳定是首要政治任务,不容有失。各市经信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持续强化船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感
  “抓安全生产,核心就是抓责任落实”。各市经信局要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对照《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 3000-2019)和《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AQ/T 7008-2013),督促船舶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进一步完善安全设备设施,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按照全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要求,各市经信局要坚持以查找问题为牵引、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指导船舶企业结合行业特性,对安全风险因素进行深入剖析,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供电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落实整治责任人和整治时限,并及时报告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尽快整治到位,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