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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1-09-02 09:41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各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1〕207号),我省将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情况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国际展会,主要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世界各国(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迄今已经成功举办十六届。本次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将于2021年9月16日在广州开幕。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19日。
  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B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三、主要活动
  (一)展览展示。我省主要参加中博会境内省区市展区中的中的电子信息展区和创新服务展区,共40个展位,360平方米。其中电子信息展区展览面积342平方米,共38个展位,采取特装方式集中布展,组织3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展;创新服务展区展览面积18平方米,共2个展位,采取标准展位布展,组织4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参展。
  (二)专场活动。本届中博会将举办中小企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专精特新”企业专场活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推广暨信息化论坛,工业设计周专题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应用、维权等专题活动,竞争政策与中小企业发展专题活动。

  三、疫情防控。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市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从严从紧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实名管理
  所有参展人员必须网上实名登记并办理入场证件,凭登记的实名证件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进场。各市应于9月6日前明确参加人员,填报各市参展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由我厅统一办理网上实名预登记。
  (二)健康管理
  1、核酸必检。所有参展人员需在出发地完成1次48小时内的有效核酸检测并取得阴性证明。采样后尽量减少外出和聚集活动,提倡“住宿点-工作地”的相对闭环活动。
  2、疫苗必种。所有参展人员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在参会前14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3、个人防护必严。中博会期间,参展参会人员在会场和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保持在会场内全程佩戴口罩。
  (三)不得参展参会人员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2、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人员;
  3、正处于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4、已治愈出院后一个月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5、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
  6、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

  四、报到安排和参展费用
  报到时间:2021年9月15日
  报到(住宿)地点:广州粤大金融城国际酒店(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322号)
  参展企业展位费由工信部、省财政给予全额补贴,我厅将统一搭建展台进行布展,参展企业免费参展(参展企业交通、住宿费用自理,住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要高度重视,利用中博会这一国际化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融入国际产业链,促进高质量发展。请各市经信局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经各市积极动员和组织推荐,围绕电子信息行业主题,我厅择优确定了42家以“专精特新”小巨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代表的参展企业(名单见附件2)。请各市组织参展企业做好参展筹备工作,按期率队参展。名单中的企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整。
  
  联系人:吴涛,联系电话:62871938;电子邮箱: wut@ahjxw.gov.cn。

  附件:1. 各市参展人员信息表
     2. 第十七届中博会参展企业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31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各市参展人员信息表.docx

2、附件2:第十七届中博会参展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