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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全省民爆行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3-03-06 17:13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2023年全省民爆行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从事或者拟从事民爆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的,因机构改革、工作岗位变动等执法领域变更为民爆行业的,以及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领取民爆行业行政执法证件的各市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10:00至11:30,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自设一固定考点。

  三、考试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安徽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可参考“安徽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统”—“培训考试”—“资料库”)

  四、考试方式
  省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试卷,2023年4月6日发至各市。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辖区内市县(区)参考人员的考试和保障(报名、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闭卷考试、考场监考、试卷批改和考分统计)。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核实参考人员《准考证》、身份证,确保公平公正;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严防泄露考试题;端正考风考纪,杜绝考试作弊。如出现泄露试题、考试作弊或收到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请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反馈市县(区)参考人员信息,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民爆行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信息表》(盖章扫描版、可编辑word版,见附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551-62871031;邮箱:zhanglei@ahjxw.gov.cn)。

  附件:民爆行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信息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6日
相关附件:

1、附件:民爆行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