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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1-12-29 11:04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22年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参照《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研制需求清单(2020年)》,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 工业软件,如:CAD、CAM、CAE、PLM、EDA、ERP等以及工控系统软件;
  2. 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等软件及软硬一体化智能终端产品;
  3.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主要是机关办公领域、特定行业领域基于国产CPU、国产操作系统开发的信息技术创新软件及软硬一体化产品。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产品为2021年1月1日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软件及软硬一体化终端产品,用户使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自用及用户定制的非市场化产品不得申报。
  2. 提供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面向零散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自有平台可不提供),省内示范应用单位名称要与产品销售合同对应。
  3. 申报产品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软件截图),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4、申报产品须经省级以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验证机构适配验证并取得验证证书(登记类)。
  5、中国声谷首版次、首台(套)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同步申报,不再另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 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市、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签字盖章)。省直属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申报。
  2. 各市、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县(区)要求100%核查,市级要求50%核查,对申报材料严格初审,现场核查和材料初审通过后,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并附对应的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附件)。
  3. 首版次软件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网上办事服务平台,选择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樊迪,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4. 请各市、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2月25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文件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 殷华栋、陈镜,电话:0551-62878852、62871780。

  附件:2022年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1、附件: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