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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光伏企业可享政策“阳光”

信息来源:合肥日报 发布时间:2021-03-10 08:13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从合肥市经信局获悉,我市2020年度光伏产业政策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须在3月26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辖区经信部门。

  据悉,此次申报范围为市级光伏政策中“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屋顶产权人、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补贴(市级光伏政策中由其他市直单位负责的项目,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

  按照《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此次申报的主体是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独立企事业法人,以及本市辖区内居民。申报支持资金的单位、居民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县(市)区经信、发改、开发区经贸部门上报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所有申报政策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须提供《光伏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申报市经信局项目需提供《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此外,在申报鼓励企业多产多销、支持企业升级、支持智能光伏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鼓励建筑光伏一体化等12项具体条款时,还要提供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材料。以申报“鼓励企业多产多销”为例,申报主体需提供企业完税证明(登录税务官网,打印带有系统税票号、盖有税务局电子章的完税凭证);企业销售收入证明材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销售收入须经税务部门盖章认定);当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应体现符合申报条件产品国内销售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申报主体应诚信申请,对违反国家、省及本市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涉事单位纳入产业政策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