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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部署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

信息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2-08 08:16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将围绕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安全应急教育服务四个方面,从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机械化与自动化协同作业装备、事故现场处置装备等16个重点方向遴选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效显著的试点示范项目。

  据介绍,开展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目标是,聚焦5G、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新材料等在安全应急装备智能化、轻量化等方面的集成应用,探索“产品+服务+保险”“产品+服务+融资租赁”等应用新模式,构建生产企业、用户、金融保险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多方共赢的新型市场生态体系,促进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应急装备工程化应用和产业化进程,以高质量供给促进国内安全消费,为有效遏制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特大事故、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以及培育安全应急文化提供技术装备支撑。

  要求申报项目应具备技术先进性、应用实效性、模式创新性、示范带动性等特点。示范工程项目应由装备制造企业、软件企业、服务提供商与用户单位或金融保险机构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8家),单一企业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每个牵头单位可最多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各地推荐示范工程项目的数量原则上每个方向不超过5个。

  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应急管理部将联合组织开展项目遴选、跟踪评价、评估认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