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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民营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发布时间:2021-07-12 08:03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申请约见检察长,相关检察院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告知约见时间及地点……记者7月8日从省检察院获悉,为切实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省检察院日前发布《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其中“开通涉民企法治诉求直通车,建立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为全国首创。

  开通涉民企法治诉求直通车,建立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控告申诉窗口、12309检察服务平台、96309服务民企热线等途径,提出约见检察长的申请以及说明约见检察长的事由等,相关检察院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告知约见时间及地点。检察长通过接访民营企业家,第一时间了解民营企业诉求,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转4版)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受理涉民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逐级上报和巡回督办制度。上级检察院根据下级检察院上报涉民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情况,及时巡回督办。必要时,可以对下级检察院正在办理的个案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重点督导下级检察院在办案中是否做到“少捕慎诉慎押”。建立涉民企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制度,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或办案组,统一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职能,形成检察办案和监督工作合力。

  检察机关还建立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制度,对在押的民营企业家、高管及技术骨干,坚持做到每案必审,持续降低涉民企案件逮捕率、起诉率、审前羁押率。建立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行使经营权保障制度,推动建立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从事经营活动快速便捷办理机制、跨省(区、市)异地社区矫正机构同步协管机制,依法保障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经营活动,行使财产权和经营权,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十大举措”中还包括“五项活动”,一是立案监督,着力解决该立不立案、不该立乱立案问题。二是涉民企“挂案”清理,防止涉民企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久拖不决。三是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专项清理,着力解决控告申诉难的问题。四是民事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专项治理。五是民事行政执行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