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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

信息来源:中国电子报 发布时间:2018-11-14 09:01 浏览: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为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七个方面提出26项举措。这七个方面分别是: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大力保护产权,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

在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通知》提出要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求银保监会抓紧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要求银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积极推进“银税互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通知》强调,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国家发改委要监测评价城市政务诚信状况,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各地区要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