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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褚兵代表有关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回收利用体系建议答复的函

褚兵代表:
  关于您在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上提出的关于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引导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组织召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座谈会,共同研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若干政策》,牵头起草《安徽省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强化顶层设计,指导回收利用产业有序发展。
  (二)打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示范标杆。积极引导企业对标对表规范生产,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示范标杆。培育指导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国家级规范企业,截至目前,共计培育11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支持引导安徽巡鹰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绿沃循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池州西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创建省级绿色工厂,安徽绿沃入选2020年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三)推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按年度发布工业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荐目录,推介包括安徽巡鹰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移动式电池破碎回收一体机在内的共计4项先进技术装备、4个重点改造项目。
  (四)统筹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2021年-2022年统筹制造强省资金支持安徽绿沃循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和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化建设项目、安徽巡鹰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以及池州西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6000t/a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共计奖补资金500万元。2023年统筹数字化转型资金支持安徽巡鹰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改造,奖补资金270万元。
  (五)多部门联合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公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试点企业3家、筹建企业2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的投建应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合理布局为基准,建成投产后将全面纳入溯源监管。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企业准入与回收相关支持政策请咨询商务部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落实《安徽省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按职责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的信息溯源监管。
  继续推荐一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国家级规范企业,依托绿色低碳目录、“四新”推介会等平台推广应用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0551-62871859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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