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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4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皖经信中小企函〔2019〕451号

江海波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加大中、小困难企业政策支持的几点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中小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主力军,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地位举足轻重。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民营经济30条”,拿出“十百千”真金白银【10亿元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亿元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业发展基金和超百亿元民营企业纾困救助基金、新增1000亿元新型政银担业务和2000亿元民营企业贷款】,千方百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极大提振了民营企业家和创业者信心。2018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7365.8亿元,增长8.6%,占全省GDP的比重为57.8%,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1.9%;全省民间投资增长18.5%,比上年加快11.4个百分点,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94.2%。全省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达112.8万户、311.5万户。全省民营经济实现税收2896亿元,占全省税收的68.8%,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达65%。

但正如您所说的,受宏观经济整体下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等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吸纳您关于加快企业申报政府政策流程、减轻困难企业负担的建议,提出有效工作措施并加以落实。

一、狠抓涉企政策落实

一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决策参谋作用,完善协调调度、信息沟通、督促检查、统计考核、评价激励等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小组决议事项和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推动政策落地落细。适时开展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制定实施《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全省民营经济上台阶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等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三是加强监测考核。研究完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将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纳入省委综合考核,深化实施全省民营经济考核评价办法,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2018年度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市、县(市、区)进行通报,并在用地和信贷政策上给予倾斜。

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相关部署,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一是打造“慧办事”“慧审批”“慧监管”的安徽智慧政务新模式,推出60%的个人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做到“零原件、不见面”,其中部分事项“秒批秒办”;推出50个集成套餐式服务,以“办一件事”为主题,实现“一次提交、综合受理、协同办理、统一反馈”;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等领域,推出50个以上事项全省通办、跨市可办。二是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实行“一件事”一个窗口受理、集成服务。三是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聚焦企业开办和注销、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构建并联审批系统,逐项定制审批流程,优化流程,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事项“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四是深化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优化完善、动态更新各层级目录,在政务服务网上开辟专栏集中展示。五是完善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服务、智能引导、智能辅助等功能,探索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六是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推动政务服务不断迭代完善。

三、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直接降至16%。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于今年4月底到期。根据国家规定,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现有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4月30日。三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4月24日我省印发了《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使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初步测算,降低养老保险费率5月1日起实施,2019年5月至12月将直接为参保企业减负45.3亿元;调整缴费基数政策后,2019年5月至12月养老保险基金减收40.4亿元,两项合计85.7亿元。工伤、失业保险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政策,预计2019年分别减轻企业负担8亿元和9亿元;调整缴费基数政策后,失业保险基金5月至12月减收2.88亿元,工伤、失业保险合计减负19.88亿元。以上各项政策的实施,共计为企业减轻负担105.58亿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注安徽中小企业发展,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
联系电话:0551-62871814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28日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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