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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7〕187号),规范管理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确保持续有效运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制定了相关办法。
一、出台背景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工信部、财政部《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提出,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平台网络运营管理意见和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平台网络运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职责。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分工、服务协同、规范管理、监督考核和附则六章,共20条。主要内容:一是功能定位上,平台网络以专业化、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建设目标,通过广泛集聚和共享服务资源,提高服务能力,对接服务需求,向中小企业提供“可找、可用、可靠、可信”的公益性服务和增值性服务。二是职责分工上,我厅负责平台网络的运营指导和日常监管;各市经信局负责市级平台和X平台的日常监管和备案管理;省平台主要发挥枢纽、集聚和带动作用;市平台主要发挥承上启下、服务协同作用;X平台主要发挥互联联通、共享服务资源作用。三是规范管理上,实行“三统一、五公开”制度,即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流程,公开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流程、公开服务功能、公开服务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办理时限。四是监督考核上,对市级综合服务平台和入驻服务机构实行综合评价和动态管理,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年度综合评价为优秀的给予政策支持,对年度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实行调整。
(二)关于《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该办法分为总则、评价内容和方法、评价程序和方式、评价结果运用、附则五章,共11条。主要内容:一是评价对象,市平台和X平台年度运营情况。二是评价项目,包括自身建设、资源聚集、服务协同、服务效果(含企业服务满意度)等,并设置加减分项。其中,市平台侧重于市级平台建设、服务资源的带动、培育以及平台网络的宣传推广;X平台侧重于服务产品供给、服务企业和服务活动的成效。三是评价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服务情况以定量为主,对制度建设等以定性为主。四是评价结果及运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据此建立优扶劣汰机制。

政策咨询机关: 行政审批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2999760


相关附件:

1.附件2: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平台网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doc


相关附件:

1.附件1: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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