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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工业处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轻工、纺织、家电等行业管理。(行业规范管理、行业运行分析)

2

消费品行业“三品”战略。(国家级“三品”战略示范城市、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

3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

   

名称

轻工、纺织、家电等行业管理。(行业规范管理、行业运行分析)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消费品工业处

运行流程

1、监测分析行业日常运行;

2、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组织行业规范管理申报推荐。

运行要件

1、厅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工信部行业规范管理通知。

责任事项

1、按规定做好行业运行分析;

2、按程序开展行业规范审核推荐工作。

   

 

名称

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国家级“三品”战略示范城市、省级消费品行业“三品”示范企业)

法定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的通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

实施部门

厅消费品工业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公示公布(推荐上报)。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行文公布或推荐上报。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推荐上报)。

  

名称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

法定依据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办法(试行)

实施部门

厅消费品工业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评审审定;

4、公示公布。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分管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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