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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处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2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省工业设计中心)

3

举办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

4

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

5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推荐转报。(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6

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示范推荐转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7

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转报。(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项目、示范城市)

8

国家工业遗产项目推荐转报。(国家工业遗产项目)

   

名称

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实施部门

厅产业处

运行流程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请示省政府;

4、合法性审查;

5、经省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

运行要件

1、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请示文件和批复函;

责任事项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名称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省工业设计中心)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部门

厅产业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审批决定;

4、公示公布。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

   

名称

举办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产业处

运行流程

1、发布通知;

2、公开征集作品;

3、材料审核;

4、专家评审;

5、评委会审定;

6、公示公布。

运行要件

1、办赛通知;

2、网站发布。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大赛通知;

2、按程序梳理汇总参赛作品;

3、开展审核工作;

4、按要求网站公布。

   

名称

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

法定依据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推进方案(2017-2020年)》

实施部门

厅产业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审批决定;

4、公示公布。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

   

名称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推荐转报。(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法定依据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部门

厅产业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择优推荐。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坚持择优推荐。

   

名称

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示范推荐转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法定依据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部门

厅产业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择优推荐。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坚持择优推荐。

   

名称

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转报。(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项目、示范城市)

法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

实施部门

厅产业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择优推荐。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坚持择优推荐。

   

名称

国家工业遗产项目推荐转报。(国家工业遗产项目)

法定依据

《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部门

厅产业处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择优推荐。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处务会讨论记录;

3、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坚持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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