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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财务制度建设

2

预算编制

3

决算编制

4

政府财务报告编制

5

预算执行管理

6

预算绩效管理

7

政府采购

8

厅机关财务报销和会计核算

9

资产管理

10

预决算公开

  

名称

财务制度建设

法定依据

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2、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作规则

实施部门

厅财务处

运行流程

1、提出制修订制度;

2、拟定初稿;

3、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

4、会议议定;

5、印发实施。

运行要件

制修订制度文件

责任事项

按要求确保制修订制度程序严谨,内容合法准确。

   

名称

预算编制

法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财务处

运行流程

1、 核对完善基础信息;

2、 申报项目支出预算;

3、 审核项目支出预算及绩效目标;

4、 开展项目支出预算论证;

5、 报送备选项目支出预算;

6、 开展预算编制“二上”工作;

7、 编制预算草案;

8、 批复厅属单位预算。

运行要件

1、 基础信息情况材料;

2、 预算项目评审论证材料;

3、 项目支出预算上会审议文件材料;

4、 预算编制“二上”反馈意见;

5、 预算草案;

6、 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批复。

责任事项

1、 预算编制组织及时、合规;2、 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完整;3、 草案内容表述准确。

   

名称

决算编制

法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财务处

运行流程

1、 开展工作布置;

2、 清理年度收入、支出情况;

3、 财务核算和对账;

4、 审核决算数据;

5、 编制决算草案;

6、 批复厅属单位决算。

运行要件

1、 决算草案文本;

2、 批复文件。

责任事项

1、 决算编制组织及时、合规;

2、 决算编制准确、完整;

3、 草案内容表述准确。

  

名称

政府财务报告编报

法定依据

1、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7号)

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财务处

运行流程

1、 开展工作布置;

2、 编制财务报告;

2、 汇总、审核财务报告;

3、 报送部门财务报告。

运行要件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责任事项

1、 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及时、合规;

2、 编制准确、完整。

  

名称

预算执行管理

法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财务处

运行流程

1、 开展预算执行工作布置会;

2、 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 开展预算执行调度。

运行要件

1、 预算执行责任分解表;

2、 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

3、 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 预算执行责任分解准确及时;

2、 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3、 提出推进预算执行措施。

   

名称

预算绩效管理

法定依据

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2.《安徽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皖财绩〔20191018号)

实施部门

厅财务处

运行流程

1、 设立绩效目标;

2、 审核绩效目标

3、 绩效目标运行监控;

4、 预算绩效评价;

5、 加强结果运用。

运行要件

1、 预算绩效目标表;

2、 绩效评价报告。

责任事项

1、 按时报送绩效目标;

2、 公正开展绩效评价;

3、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名称

政府采购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财务处

运行流程

1、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 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3、 实施政府采购;

4、 签订采购合同;

5、 组织项目验收;

6、 支付合同款项。

运行要件

1、 部门预算批复;

2、 政府采购合同;

3、 报销凭证。

责任事项

1、 精准编制政府预算,做到应编尽编;

2、 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3、 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

4、 组织项目验收程序;

5、 履行合同款项支付手续。

   

名称

厅机关财务报销和会计核算

法定依据

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8号)

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财务处

运行流程

1、经办人报销;

2、财务审核;

3、领导审批;

4、资金支付;

5、账务核算,编制相关报表;

6、立卷归档。

运行要件

1、财务凭证;

2、会计账簿、财务报表。

责任事项

1、严格按照财政规定进行财务审核;

2、按相关规定履行资金支付;

3、按相关规定整理财务档案,立卷归档。

   

名称

资产管理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相关法规文件。

实施部门

厅财务处

运行流程

1、 制定省经信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

2、 厅机关本级国有资产的采购、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等;

3、 厅机关本级、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月报和年报工作;

4、 指导厅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等。

运行要件

1、 来文文件;

2、 各单位报送的请示文件;

3、 下达批复;

4、 存档资料等。

责任事项

1、 下发工作通知;

2、 开展资产核查和检查督导;

3、 反馈结果。

   

名称

预决算公开工作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厅财务处

运行流程

1、 编制预决算公开材料;

2、 网站发布;

3、 受理答复。

运行要件

预决算公开材料

责任事项

1、 政务公开文本编制准确、完整;

2、 按要求做好公开、答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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